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原广东财税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广东省财政厅主管,教学归口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财经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座落于广州白云山北麓,交通便利、环境优雅,具有坚实的办学基础和良好的教学风气,设有6个系,15个专业,目前教职工总人数为181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占35%,硕士研究生以上占52.9%,在校生人数达3000余人。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和工作的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副院长1名。
一、选聘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4年3月底前任职),并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有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五)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水平。2000年以来,在核心期刊上曾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六)年龄45岁以下(1961年3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七)任命后全职在学院工作。
二、应聘材料
(一)《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副院长报名表》(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行政职务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代表性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1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及电子文档。
三、聘任说明
任期4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考核不胜任,由学院另行安排工作。
四、待遇
被任命者,任期内(含试用期)按规定享受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副院长的有关待遇。
五、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法
下载并填写《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副院长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公告第二点前两项要求的应聘材料,邮寄、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联系地址,并与广东财经职业学院联系。
《报名表》电子文档,代表性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1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及电子文档在参加应聘笔试报到时提交。
(二)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 丛云路100号 广东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510420
电话:020-36641516
传真:020-36641548
电子邮箱: rsc@gdufe.com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5月8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七、公开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二)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核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符合选聘条件人数大于等于5人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学术水平评价和演讲;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5人时,选聘工作终止。
(四)笔试、学术水平评价、演讲
三部分占总分比重分别为3:3:4。每个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者均参加三部分的考评。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设客观题和主观题,时间3小时。主要内容为:胜任高等职业院校副职领导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应用有关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百分制。
2、学术水平评价。
对每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1篇代表性论文(由报名者指定)进行评价。由专家组负责评分。成绩百分制。
3、演讲。
报名者在财院教职工大会上按抽签顺序进行演讲,介绍个人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对拟任职位的工作设想。成绩百分制。专家组评分、民主测评得分各占本部分成绩的50%。
(1)专家组评分
由专家组根据演讲者表现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及工作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演讲成绩百分制。
(2)民主测评
财院全体教职工对演讲者的学术水平、综合能力进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情况计算得分,分数百分制。
(五)按1:3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1、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根据笔试、学术水平评价、演讲综合成绩,按照择优原则,以1:3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2、由考察组按照规定,对厅党组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厅党组。其他报名者的综合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六)决定任职。
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根据报名者综合总分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公示、征求意见、聘任。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如为外地外校人员,同时办理调入手续)。
八、时间安排
从4月中旬开始,到5月底基本完成。
广东财经学院公开选聘副院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4月11日
附件:《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副院长报名表》
(点击此处下载)